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5月28日,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社会各界积极行动、精诚团结、紧密合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快乐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
社会各界朋友: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未来、呵护希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努力、久久为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全面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着力解决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沉迷网络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提供了法治保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也是社会各界责无旁贷的共同使命。在此,我们倡议:社会各界积极行动、精诚团结、紧密合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快乐成长,坚决不做有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糊涂事、违法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合力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首个——四川建立省长挂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切实解决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政策制度设计、重大问题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全国首个由省长亲自挂帅的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式成立。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未保领导小组)由省长黄强担任组长,副省长杨兴平,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叶寒冰,副省长、财政厅厅长陈炜,以及省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和民政厅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网信办等34家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民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任务较重的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网信办、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等9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兼任。
省未保领导小组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等职责。
下一步,我省将以省未保领导小组成立为契机,紧紧围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条例》修订和省市县乡四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建设这一民政大事,接续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科学制定《四川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切实为全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川观新闻、四川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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